四部門要求不得為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
為切實加強網絡直播行業規范,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,中央文明辦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、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發布《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》,提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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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/新華社